外资代表处委任一般代表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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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代表处委任一般代表所需文件
无论是新设立的外资驻沪代表处还是代表处变更首席代表,在委任的过程中,需要准备以下6项材料:
1、首席代表签署的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》;
2、国外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或者其他有权人签署的关于首席代表、一般代表的申请书;
3、国外企业针对常驻代表机构人员委任的任命书及新进人员的建立、身份、照片等文件;
4、登记书及企业IC卡(电子卡);
5、被撤销的常驻代表的工作文件;
6、委托机构的委托书及相关材料。
对于外资代表处委任常驻代表的文件及资料,可咨询上海晋吉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。